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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2013年7月23日,公布的醫美禁令,我想以醫生的角色來說說看法:
站在醫師的立場本來就不贊成年齡過小整形,一般醫師看到這樣的顧客上門亦不會輕易施作,會有更多的評估。
這篇文章中提到未來若此法施行,我想會有助於排除灰色地帶,讓醫師拒絕家長實於法有據,也免得醫師麻煩,醫療美容風險不比一般重建手術的風險小,愛美人士更會吹毛求疵,醫師須多經審慎評估及溝通才會真的動刀。
筆者也曾經遇到國中生上門尋求開雙眼皮,幾經考慮,還是請他經家長同意簽立手術同意書之後再進行施作,現在年輕人早熟,對於美的認知也很有自己的想法,這位小女生打扮起來已有超齡的美感,手術只是幫助他不用每天上學前要提早15分鐘起床黏雙眼皮貼罷了……這樣的手術爭議性或許就小許多…
在我國法律原本就有規定所謂"身體自主權"的相關規範,加上現在年齡與發育多不完全對等,許多手術在16、17歲的"兒童"身上並無太大不妥,如筆者便有對16歲女性,在家長同意下,執行矯正睫毛倒插的雙眼皮成形手術,手術成功家屬病患都滿意。
其實此範疇本來就是小眾,比起醫療無法可管,例如:非專科醫師是否可以進行醫美療程,這類的規範反而模糊,而真正會造成病患傷害得應該是這樣的規範不確實造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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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形外科 賴慶鴻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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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請問:蝦密是” 美容諮詢委員會”??????????
哈~我是醫師但我真的不知道
賴慶鴻 整形外科醫師 整型 外科 雙眼皮 手術 訂書針 韓式隆鼻 鼻尖塑形 台灣整形外科醫學會 整形外科賴慶鴻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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